转让标的 |
新疆兵团农三师永达水泥厂破产清算的实物资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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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让意向 |
整体转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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挂牌价格(万元) |
930.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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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
房屋资产清单详见新疆新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《新疆兵团农三师永达水泥厂破产清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》新新评报字[2007]第030号中的:固定资产---房屋建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:固定资产---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清查评估明细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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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资产及存货清单详见新疆新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《新疆兵团农三师永达水泥厂破产清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》新新评报字[2007]第030号中的: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、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、电子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;
以及存货---库存物资清查评估明细表、产成品(库存商品)清查评估明细表、在产品(自制半成品)清查评估明细表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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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|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(2007)农三法民破字第1-2号 |
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|
帐面值(万元) |
资
产 |
3935.07 |
负
债 |
----- |
净
资产 |
----- |
评估结果(万元) |
2831.84 |
----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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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估基准日 |
2007年7月19日 |
对
受
让
方
的
要
求 |
1、必须支付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的保证金;
2、竞买成功次日起三日内支付全部资产转让价款;
3、必须整体受让挂牌的破产资产;
4、竞买成功后,受让方必须按照农三师对水泥产业的规划要求建设新项目,即:2008年5月必须开工建设日产2000吨熟料、年产75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,投资总额2.3亿元人民币,投资建设期8个月;
5、必须满足农三师对职工安置的要求:
(1)安置新疆兵团农三师永达水泥厂职工637人上岗就业,其中“4050”人员应享受岗位津贴;
(2)安置的637人必须进行技能培训,培训面达100%,其中:技术人员取得等级证,普通工人取得上岗证。 |
转让登记
需备的基
本资料 |
1、人民法院企业破产裁定书;
2、委托上市申请书;
3、出让方(清算组)提供相关权属证明;
4、资产评估书及备案表;
5、其他相关资料。 |